| 业务人员须知 一、报酬规定。“底薪+提成”, “底薪”是由公司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提成一般按实际收款额的百分之一计提; 二、费用报销。“实事求是,实报实销”,即作为业务人员要“实事求是”,业务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但500元以上的较大开支要先行请示; 三、业务用车。年收款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业务人员因业务用车由公司安排,年收款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业务人员配备个人业务专用车,年收款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业务人员除配备个人业务专用车外,还配备专职驾驶员; 四、问责制度。业务人员所负责的生产型客户(不包括机床客户),如果连续半年既无订单又无收款,要说明原因,公司可视情况调整负责该客户的业务员; 五、阳光采购。采购人员要向所有供应商送交《阳光采购公告》,给公司采购回来优质低价的物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吃、拿、卡、要; 六、诚信原则。公司业务人员所负责、联系和接触的与所负责业务相关的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及商业信息均属于公司的商业无型资产,任何个人不得用于谋取私利,也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车辆和业务费用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要主动、定期、如实向业务主管汇报业务活动的情况; 七、团队协作。反对业务活动中的个人英雄主义,提倡团队协作精神,鼓励老的业务人员“传、帮、带”,对于能够带领一个小组开展业务的人员除提成外公司将给予超额的奖励,并往地区业务主管方向培养; 八、严守秘密。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除向业务主管无保留汇报外,不得向包括本公司人员在内的任何无关的人泄露; 九、技术为本。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轮胎模具和数控机床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要能够给客户介绍清楚,鼓励业务人员参与技术开发、生产及其管理工作,以加深对产品的了解; 十、内外兼修。业务人员对外代表公司,要注意自身形象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